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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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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2:0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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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人才招聘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发展势头良好,求贤若渴,现诚聘金融学、金融工程学、保险学、投资学专业或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等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的知名学者、优秀青年教师和应届博士毕业生,欢迎加入我们的团队!
学院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滹沱河畔,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河北财经学院金融系,2004年改建金融学院。1980-2000年,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合作开办农村金融学本科专业。目前,金融学院是河北省金融学会、河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保险学会会员单位,是河北省首批金融保险教育创新高地(2007)、河北省金融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河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4),设有金融学、保险、金融工程和投资学四个系,以及金融研究所、绿色金融研究所、中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县域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拥有金融学硕士(2003)、金融硕士(MF)(2010)、保险硕士(MI)(2010)三个硕士点,四个本科专业即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和投资学,拥有金融学、保险学两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和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金融学,2009),金融学科为河北省重点学科(2009)和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学院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目前金融学科拥有一支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年轻化的教学团队。全职教师45人,其中,博士(含在读博士)34人,占比75.5%;教授17人,占比37.8%;副教授18人,占比40%;讲师及以下10人,占比22.2%。40岁以下教师17人,占比37.8%。10名老师赴国外进行访学或者项目研究。获得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拔尖创新人才、校级突贡专家等称号者有4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有4人在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中国保险学会、河北省金融学会、河北省财政学会担任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职务。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课题5项,省部级科研课题50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在《管理世界》《经济研究》《金融研究》发表多篇论文,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有多项研究成果得到国家及省领导的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承担了大量来自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横向课题。科研水平以及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培养。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优化培养方案,开设优质课程;积极推动教学改革,金融保险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国际金融》和《国际结算》等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投资项目评估与管理》被评为首批河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加强实践教学,坚持校内校外实践相结合,在    校内建立了金融实验室,实现模拟情景教学,同时每年组织举办模拟股市大赛、金融技能大赛、金融科技应用技能大赛以及期货投资电子对抗赛,收到了较好的实践教学效果。与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建立了30多个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实习实践机会。目前在校本科生16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学生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对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应对国际挑战、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人才。

使命:“传承文化,创造知识,服务社会,培养卓越金融人才”。
愿景: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金融学院。
人才引进政策
(一)对象及条件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科研资助经费、配偶迁调、配备学术助手、出国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具体面议。
2.引进人才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原则上按月发放购房补贴。其中第一年发放50%,第1年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第二年再发放20%,第三年聘期考核合格后再发剩余的30%,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剩余的30%不再予以发放。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为引进人才提供学校周转住房居住(一般不超过3年),但不能同时享受周转房与购房补贴待遇。周转期满后,恢复执行住房补贴待遇规定。
(三)引进人才的职责、管理与考核
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教学和科研等任务基础上,要求:
1.第一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家级科研项目承担、高层次成果(论文、专著等)发表、国内外学术交流、前沿课程开设等方面发挥领军作用。
2.第二层次人才,三年内获得1个国家级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顶级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
3.第三层次人才,三年内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在我校认定的二档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我校认定的二档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4.第四层次人才,三年内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在我校认定的三档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我校认定的三档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5.第五层次人才,三年内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在我校认定的三档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我校认定的四档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以上所言课题和成果均指署名第一且标明河北经贸大学字样者。
6.引进的人才需与学校签订《河北经贸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在校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八年(属学校解聘情况的除外)。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批准引进人才提出的辞职、离职进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调离等申请。若因特殊原因提出调离,或因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触犯刑律、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学校解聘的人员,按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退还购房补贴(工作每满1年,减免10%)。
注:如学校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重润院长
电话:0311-87657058
邮箱: wchongrun@heuet.edu.cn
欢迎有志之士加盟金融学院!
我们等你来!
文字/排版:李可心
资料由我院提供
责任编辑:章旭美
金融学院网宣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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