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聘信息】52人!事业编制!河北经贸大学招聘!

[复制链接]

89

主题

122

帖子

55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5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21:1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发布热线:
0311-86667048
18503266897


河北经贸大学招聘52人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

二、岗位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教师需求计划表(36人)


(点击可看大图)

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非教学人员需求计划表(16人)

(点击可看大图)
三、岗位待遇
被录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属于引进的,同时享受《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见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页)。

四、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将符合我校格式要求的个人简历按应聘岗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qz@126.com。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比如:张三+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学院.doc.)”的附件和邮件名称,否则将视为垃圾邮件,不予受理审核。

2.选拔方式。选拔方式为单位招聘,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公告通知。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投递简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应聘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五、有关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或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8年。属于特殊情况的,按双方协议或相关文件执行。

对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限期调离。

本公告与人社厅等上级部门新的通知或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联系人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655645
联系人:王坤
邮箱:rscqz@126.com

招聘详情及报名表下载请登陆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heuet.edu.cn/msg.php?id=715

信息来源:河北人河北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